個人開香港公司,在香港開銀行戶口需要提供什麼文件?
答:首先,開銀行戶口是以董事而不是股東身份去開的。以渣打銀行為例,一般需要提供的文件有——公司董事持有的有傚証件(與設立該公司時提供的証件相符),成立有限公司;——核實正本(包括 CI、BR 、M&A、D1 、 D3 、 R1 、 COMPANIES ORDINANCE ( CHAPTER 32 )等文件)——銀行的會議記錄(說明怎樣才算是有傚簽署)——攜帶公司原子印及公司所有董事親自前往開戶銀行。不過現在開戶口的政策已經收緊了,銀行通常需要你再出示兩種文件,第一就是証實你在香港的聯絡地址;
第二,為了証實你的身份,商標註冊,銀行有權要求董事遞交一封銀行的介紹信 , 內容注明開戶年期及優良客戶或並無不良記錄的証明。以上兩種文件是由開戶銀行決定是否要求提供的,但如果你是渣打銀行的舊客戶,一般這兩種文件都不需要帶了。(以上內容僅供參攷,由於銀行的政策可能會有變更,建議您開戶前緻電該銀行進行核實。)
馳名商標毋須在中國香港使用或享有聲譽。是否不會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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