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公司與稅收籌畫
A 公司一直在與美國一家公司C做生意,並取得一定數量的營業收入和利潤,A公司也按照取得的營業收入及利潤向當地政府納稅。如果現在改由A公司與英屬維爾京 群島的離案公司B(實際上同A屬一家)作中轉,再由B公司向A公司買貨賣給美國的C公司,由於A公司只是反映出一小部分的營業收入和利潤,其餘大部分的收 入和利潤由B公司反映,這樣A公司的稅款大大降低,而B公司因是離岸公司本身不用交稅。
這就是所謂的以離岸公司進行稅收籌畫的典型做法。稅收籌畫,人稱“智慧者的文明行為”,是納稅人根據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事先進行籌畫和安排,對多種納稅方案進行優化選擇,以期稅收負擔最小化,從而獲得合法正當利益的行為或活動。
一、納稅籌畫應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1、採用合法的手段進行的節稅籌畫;
2、採用非違法的手段進行的避稅籌畫;
3、採用經濟手段,特別是價格手段進行的稅收轉嫁籌畫。
二、利用離岸公司進行稅收籌畫的主要方式
1、利用“導管公司”進行所得調配
如上述提到的A公司的案例,就是一種典型的利用“導管公司”進行所得轉移的稅收籌畫形式。
其中的離案公司B實質上就是一個“導管公司”,將A公司的營業所得轉移到B公司的註冊地,而該註冊地對B公司的所得又可以給予免稅待遇,從而避免了A公司所在國沉重的稅收負擔。同時,由於B公司並沒有在註冊地國家進行實際營業,也不違反所在國法律規定。
2、利用離岸公司雇用高級職員進行稅收籌畫
許多跨國公司經常通過離岸公司來雇用海外雇員,達到降低個人稅金的目的。
3、仲介機構利用離岸公司進行稅收籌畫方案
這 種方式實施起來並不複雜。首先由國內的仲介機構在海外註冊一個離岸公司,然後以這個離岸公司的名義對海外客戶提供仲介服務,當然同時也由該離岸公司對外收 費,這樣仲介機構的收入就是離岸公司的收入而不是國內的仲介機構的收入,同時由於離岸公司所在地的收益稅優惠,就可以實現降低稅負的目的。這種方式方式可 以說是十分方便易行的,因為仲介機構的核心在於仲介人員對外提供智力服務,這不會受到工作地點的限制,也就是說,即使仲介機構人員實際在國內提供智力服 務,但是只要以離岸公司的名義進行,並以該離岸公司的名義收費,就可以有效的實現稅收籌畫的目的。
4、利用離岸公司進行投資節稅
使用在低稅收或無稅收的國家註冊的離岸公司投資控股,可以降低、甚至免去資本收益尤其是紅利收益的稅收負擔。